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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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及汛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
    近期, 全国大部分城市已进入主汛期及夏季高温季节,随着高温、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增多,建筑施工领域进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期。为加强各在建项目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应对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项目从业人员人身健康安全和汛期生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所属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分析在建项目部安全生产所面临的风险因素,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季节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监督指导,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夏季高温、汛期必须确保领导班子、应急队伍、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四个到位”,并结合季节特点和本单位、本工程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重点强化对作业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狠抓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及时掌握汛情和灾害预报,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勤检查,确保安全防汛防暑落到实处。
    二、严格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一)必须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高压线防护架、基坑支护等危险部位,临时用电及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用房、仓库、食堂、围墙等临时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必须及时撤离人员或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现场管理人员发现重大险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二)对正处于基坑施工的项目要加强基坑监测,基坑防护必须坚实可靠,排水系统通畅。要特别注意土体的稳定性,发现土体裂缝及坍塌预兆,须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三)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做到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用电线路必须规范敷设,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灶具等。对外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须按规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金属外壳必须做好保护接零。
    (四)加强防火安全和防中毒事故发生。随着气温的不断攀升,施工现场火灾发生概率也随之增大,各在建项目部必须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电工及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施工作业人员在进行油漆、防水等作业时,必须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严防中毒事故发生。
    (五)高温期间各在建项目应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工人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时间,且在温度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同时做好防暑降温应急准备工作。
    (六)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教育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服从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的发生,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学习并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
    (七)民工宿舍必须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在建项目必须在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饮用水以及为防暑降温药品和急救药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切实加强对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各类生活垃圾必须每天按时清运出场。高温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换岗位。
    三、加强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所属单位要密切关注高温、雷电、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合理安排工期,遇到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必须及时停止施工、撤离人员。健全完善相应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落实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抓紧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按制度预案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置。

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