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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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终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

临近年终,建设工程领域将迎来工程款和工资结算高峰,农民工工资兑现又将成为焦点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第724号令)文件精神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防止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集团公司信誉和社会稳定,现将做好建设工程年终结算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提前部署,高度重视年终结算工作

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稳定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未妥善处理好工程款结算及农民工工资兑现,造成集体上访的施工企业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列入“黑名单”并严惩恶意欠薪企业及主要负责人。

各所属单位要把年终结算、民工工资兑现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及早计划部署。落实责任人,明确劳资专管员,成立工程结算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催收工程款,并认真落实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等六项制度。制定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防止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自查自纠彻底摸排,确保工资实名发放到位

各所属单位应立即开展工程款收支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自纠活动,尽快做好项目清算工作。以项目为单位,以合同为依据,查清在建项目应收应付款情况,摸清底数。尽快送审工程结算资料,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坚持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原则,预留足额民工工资专项资金,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若在建项目、竣工项目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等问题,应及早反馈集团公司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商讨制定应对措施。

三、落实管理机制,妥善处置,杜绝欠薪群体性事件

各所属单位要认真做好“无欠薪”工作及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好政策文件、专用账户资料、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民工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用工实名制基础资料的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作为欠薪纠纷的依据。切实落实支付监督机制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实名支付到每个农民工银行卡切实落实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各所属单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动态,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摸清情况,不得推诿扯皮,拖延处理时间,以防止事态扩大。特别是已经有拖欠工资现象或有上访苗头的在建项目,要尽快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若由于各所属单位未妥善处理好民工工资、材料款兑现等原因而发生群体性事件,导致公司信誉受损,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诚信扣分、列入黑名单等行政处罚的,集团公司将按企业管理制度及总经理会议精神予以重罚。

四、集团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

(名单项目信息化系统)

为便于集团公司摸排了解各在建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请各所属单位如实填写《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调查表》,并于202012月23日前交集团公司办公室。

附件:《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名工工资支付情况调查表》

 

 

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