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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设领域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绍市建设办〔2021〕2号


滨海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建设局,上虞区建管中心,镜湖新区职能处室(单位):

春节临近,为全面落实省、市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建设领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一)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节前监管,大力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切实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各地要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行为,对不守信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负责人按照规定从重处理,确保春节期间平稳有序。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按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指导建筑业企业及项目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春节期间正常施工的项目,及时了解生产要素(如水泥、砂石、机械、水电等)的保障情况,要第一时间解决建筑业企业及项目部碰到的问题和难处,同时要全面掌握建筑工人节前返乡及节后返工情况。

(三)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春节期间要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慰问、年会和联欢等活动;同时鼓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创造条件,让留下来的建筑工人在当地有节日获得感。

(四)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春节期间防疫工作表现突出的建筑业企业应当予以表彰宣传。

(五)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对接沟通,积极为工人争取留绍节日补贴、免费游览等福利政策。鼓励利用假期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会慰问等活动。

二、建设单位职责

各建设单位应及时支付工程款。对于春节期间仍然施工作业的,应根据本工程留绍人员情况,合理调整春节期间工程实施方案。对春节期间施工造成的承建单位费用增加,给予适当工程款补助或奖励。

三、建筑业企业及项目部职责

(一)各建筑业企业及项目部需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发放工资。同时,春节期间仍然施工作业的,要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以岗留工、以薪留人。

(二)各建筑业企业及项目部应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可以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住宿条件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尽量留绍过年,有条件的企业可给予适当补助。

(三)各建筑业企业及项目部需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定一名管理人员作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制定好应急预案,提前准备好相应防疫物资,按需准备隔离点,组织好留绍员工的日常生产、生活,同时确保春节期间工地安全及建筑工人安全。

(四)各建筑业企业及项目部要根据要求,原则上不举行年会、聚餐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倡导将相应预算奖励给留绍过年的员工。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