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10〕180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绍兴市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稳定持续较快发展,现就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双强争先”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非公有制企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和统筹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领域。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双强争先”活动,是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学发展,推动我市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全面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以企业党组织创先争优带动企业创先争优,实现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争当一流企业、先进企业的有力抓手。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推进产业重构、提升城市能级、夯实基层基础”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自觉性,健全完善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共赢发展的良性工作机制,全力确保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科学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双强争先”活动,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企业党建和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推进企业铸就一流企业、打造党建品牌。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100%单建党组织,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100%实现党的工作覆盖,创建50家“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
三、创建标准
1、生产经营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主决策机构完善,内部管理科学。资源利用效率高,节能降耗工作在同行业领先。自主创新能力强,重视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技术推广等科技创新活动。重视人才培育和引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生产安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环保违法事件发生。
2、发展成效好。企业竞争力优势明显,赢利能力强,近三年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企业资产、纳税等状况良好,综合排名在本地本行业比较靠前。市级创建单位要求是全市综合排名前100位或本行业前10强,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合理确定。重视企业品牌形象和产品质量建设,积极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联盟标准制订,在全国、省、绍兴市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3、劳动关系好。重视和谐企业建设,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健全,并能发挥良好作用。企业依法用工,职工薪酬得到落实,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类社会保险,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得到落实。重视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关心关爱职工。近三年内,无违反劳动法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4、文化建设好。企业价值目标正确,企业精神具有时代特征,企业凝聚力强。企业建有文化阵地,有规范的活动场所,设置图书阅览、文体娱乐、教育培训、影视播放、远程教育等内容的活动室。企业文化活动丰富,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文化管理员,建有各类文体队伍并经常开展活动。注重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培训,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5、履行社会责任好。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近三年内无信贷、工商、税收等方面不良记录。注意发展与环境和谐统一,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劳动就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村企共建、扶贫帮困、回报社会等活动,企业外部关系融洽。
6、党组织自身建设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配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员队伍结构合理,教育培训正常。党建工作扎实,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得到有效落实,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作用发挥比较明显。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党组织的活动时间、经费、场地等得到有效保障,党建带群团建设氛围浓厚。
四、实施步骤
根据省、绍兴市委统一安排,我市“双强争先”活动总体分三步实施:
1、动员部署(2010年11月上旬)。11月上旬,召开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动员部署会;会后,各乡镇、街道分别制订活动计划,在摸排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创建对象。“双强争先”活动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活动要求,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任务。
2、培育创建(2010年11月中旬—2012年12月)。各创建单位围绕“六个好”的创建标准,制订创建计划,落实创建举措,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市直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对创建对象进行培育,定期评估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通过实施项目化管理,逐项抓好落实。
3、总结表彰(2011年、2012年年底)。对照“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标准,每年在创建对象中组织开展评选活动,表彰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在市里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择优向绍兴、省推荐上报。同时,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双强争先”活动经验,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和“双强争先”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五、主要举措
1、实施“助企转型”专项行动。加强政策扶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创新和完善促进企业主动追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围绕机械装备、精细化工、轻工纺织、照明电器和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支柱行业,帮助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加快大企业大集团培育,重点做好全市20家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推动企业节能减排工程建设,深入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强制淘汰改造“三高一低”落后项目和设备,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培育“零排放”示范企业。围绕骨干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实施、服务平台建设、质量品牌等工作,大力促进块状集群发展。推动乡镇之间合作,探索共建块状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2、实施“人才强企”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发展的政策,认真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货币化补助、人才公寓建设、人才子女就学、高层次人才“就医绿卡”等政策,为企业营造引人、育人、留人的良好环境。积极畅通人才流入渠道,组织实施“娥江英才”计划,通过外出引才、市场招才、网上揽才、以才荐才等方式,鼓励企业引进一流技术、管理人才。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深化百名青年企业家培养工程,着力提升企业经营者的开拓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管理使用机制、竞争激励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建立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联系人才制度。深入实施党员人才“三培养两推荐”工作,把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党员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经营管理人才;把党员生产经营骨干推荐为班组长,把党员中层管理骨干推荐为管理决策人员。各乡镇、街道要制订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企业党组织要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加强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内部推优、组织选派、外部招聘、公开选拔等形式,选优配强企业党组织书记,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力度。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离职报告制度,企业解聘党组织书记时,必须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确保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稳定。
3、实施“和谐共创”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工作,建立工资正常调整和增长机制。建立健全民主恳谈会制度,引导企业管理层定期就企业发展、职工福利、劳资关系等与职工进行沟通和协商。大力推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制度,深入开展企业党组织访谈党员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注意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职工工作,建立企业关爱基金 (资金),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职工及时开展慰问。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都要与1个以上村(社区)党组织结成对子。加强企业党建文化建设,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六个一”活动,即提练一种企业精神、制作一首企业之歌、办好一份企业刊物、建好一个企业活动场所、组建一支文体队伍、建有一个企业文化展示室。积极开展职工“文化周”、“文体节”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和氛围。积极引导和教育出资人、经营管理者更加注重诚信守法经营,更加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努力提升社会美誉度。
4、实施“组织覆盖”专项行动。继续抓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确保100%单独建立党组织,并独立开展党建工作。切实抓好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作,对已经具备组建条件的企业,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临时组建等多种方式,因企制宜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对于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企业,继续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帮助开展党的工作,积极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同时,积极依托农村、社区、工业园区、城市商圈和楼宇、商会、行业协会和产业链,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孵化器”工作法,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的区域化、园区化、行业化和产业化覆盖。通过努力,力争80人以上企业建立党组织、30人以上企业有党员、其他企业都有党的工作覆盖。进一步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展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全面推行流动党员“属地”和“流入地”双向共管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5、实施“党建提升”专项行动。因企制宜、灵活多样地解决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区域性党组织活动中心。规范企业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书记列席企业经营决策会议、重大事项党组织提议和首议、党建带群团建设等工作制度。全面开展“活力和谐先锋”争创活动,推行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通过开展党员挂牌上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闪光言行考评等活动,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大力探索网络党建工作,通过建立党员QQ群、网上党员活动室、网上党校等多种形式,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活跃党内生活、开展党的活动。认真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保障措施,党建工作经费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5-8‰在税前列支,建立党费回拨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上缴的党费,全额或大部分回拨企业,由党组织决定使用。加强对企业主的教育引导,使企业主加深对党建工作的理解,关心支持企业党建工作。
六、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组织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建管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2、加强重点培育。对规模较大的骨干企业开展“双强争先”活动要重点培育指导,市级层面要将工业企业“百强”和“成长型”工业企业,特别是一些上市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领军企业作为培育的重点,乡镇、街道党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规模以上企业作为培育的重点,分级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活动台账,掌握具体情况,制订出“一企一策”具体方案,逐项分解任务切实加强分类指导。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建立一批“双强争先”活动的联系点,采用项目管理的办法进行重点培育,争取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3、严格督促检查。要通过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察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通报督察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双强争先”活动深入开展。把“双强争先”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创先争优活动督查点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双强争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限期抓好整改。
4、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以及远程教育网络、娥江先锋网和手机短信平台,大力宣传“双强争先”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探索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主、优秀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党员,努力营造你追我赶、齐争共创的良好氛围。
共上虞市委办公室
201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