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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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台防汛和夏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项目部:

夏季和台风季节是建筑工地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夏季高温、食品安全和防台防汛工作,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夏季各项安全措施

(一)各在建项目高温期间,要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属地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社厅函〔202391号)文件规定:日预报气温最高达到40℃以上时,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二)各在建项目高温期间,要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干两头、歇中间”的方法,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在高温期间应给职工提供必要的凉茶或含盐凉开水、绿豆汤等防暑饮料;配备防暑降温药品等医疗急救物资;组织做好相关体检工作,特别对年龄偏大或亚健康人员应适时开展体检再筛查,对存在严重高血压等疾病患者及时劝退,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项目职工食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做好食品留样记录,确保食品安全。

二、防台防汛各项安全措施

(一)各在建项目应根据季节变化和新文件新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各类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与建设方、属地政府沟通确定防台防汛避难场所。建立项目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岗位责任制及职责明确、通讯联络畅通。项目应提前采购抢险应急物资和应急生活物资,配备齐全。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并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将人员避险转移。

(二)各在建项目要定期开展防台防汛专项安全检查,要制定各项防台防汛应急措施,责任到人。重点检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安全装置以及关键部件符合要求,塔式起重机与周边建(构)筑物或群塔作业保持安全距离;重点检查脚手架连墙件、吊篮落地锚固、支模架的稳定性、大临设施防台压顶、防护棚及围墙等临时建筑物防风加固措施符合要求,项目建筑物高处附着物及时拆除清理;重点检查临时用电,要对违规设置的电线电缆及时拆除移位,低洼地的电箱及时移位抬高,室外露天电箱、灯架等电器设备进行加固,应急照明(抢险救灾)用电措施要到位;处于基坑阶段项目,要派专人负责检查、监控基坑安全工作;要统筹做好项目整体防汛排涝排水管网管理检查工作,特别是低洼地、基坑、地下空间、总配电房的排水系统,要及时检查,防止堵塞,确保排水畅通;做到事前防范、事中观察、事后复查并落实整改,确保安全。

(三)各分公司、在建项目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由专人负责统计数据,项目负责人要核实上报数据,确保信息报送及时,要素齐全规范,数据准确真实。项目发生险情、灾情要迅速核实情况,及时汇总报送相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

三、其他注意事项

近期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依据《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培训的通知》(沪建质安 (2023)328 )文件精神,发布了《2025年第一季度施工项目部未组织落实人员参加安责险培训情况的公示》,公司强调上海地区在建项目,由项目经理负责按“上海市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平台”推送的报名通知,落实本项目及分包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安责险培训工作。

特此通知



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