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绍兴市好房子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绍兴市好房子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滨海新区规建局、镜湖新区开发办综合事务部:
为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助力绍兴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中心等单位编制形成《绍兴市好房子评价导则(试行)》,现予以发布。导则使用过程中要以相关标准为准绳,确保结构安全,若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主编单位。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试行,试用期两年。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