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来源:浙建〔2015〕8号 时间:2015-12-3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城管(综合)执法局、公积金中心:
为规范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浙江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第335号)规定,我厅制定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请从浙江建设信息港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法规处。联系电话:0571-87053010。
附件: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