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质[2015]20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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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