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文件
沪建安质监[2011]49号
关于本市混凝土搅拌站材料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委(国质联[2010]261号)《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201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市安质监总站组织开展了本市混凝土生产现场材料质量监督抽检,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及总体评价
本次专项检查对146家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183次抽检,共抽检混凝土用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740组,检测平均合格率91.22%。其中219组混凝土用原材料合格率91.15%,比上半年提高了10.2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4.6个百分点;521组混凝土试块有91.75%达到设计强度,比上半年下降了7.0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降低1.92个百分点。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共开具整改通知书11份,提出整改意见27条,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使用未经复试材料以及管理失控的8家责任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检查总体评价:随着混凝土市场质量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本市各搅拌站对产品质量和自身信誉度关注有了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趋于正常,混凝土质量呈上升趋势。此外,本市持续对水泥等原材料质量的严抓严管,原材料质量有所提高。但是混凝土质量仍不够稳定,如下半年混凝土试块合格率较上半年有所下降。此外在合格供应商评价、原材料统一质保书核验、材料复试批次控制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质量不稳隐患依然存在
这次抽检的2组52.5-Ⅱ硅酸盐水泥全部达到交货质量合约,99组42.5普硅水泥则有4组28d抗压强度未达到交货质量合约,平均达标率95.96%。经检测,42.5普硅水泥平均强度为53.61MPa,比上半年提高了2.95MPa;强度最高的达到62.3MPa,与上半年最高强度基本持平,强度最低的仅达到43.8MPa,比上半年最低强度低3.8MPa。本次检测结果最高强度和最低强度相差18.5MPa,强度极差比上半年增加了3.5MPa,说明水泥质量依然不够稳定。
参照去年统计分析方法,99组42.5普硅水泥中强度:>60MPa有4组,>55MPa~60 MPa有35组,>50MPa~55MPa有54组,<50MPa有6组。部分企业生产的水泥强度稳定性比较差,如某水泥企业生产的42.5普硅水泥,最高强度与最低强度相差10.4MPa。经调查分析,造成水泥强度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抽检期间正逢各地降耗限电,水泥市场量少价高供不应求,各地水泥市场企业纷纷抓住机遇促生产,但是有的放宽质量内控值来提高产量,有的加大混合材掺量来增加产量,这些措施加剧质量波动,并导致水泥实际强度的下降,因此影响混凝土质量的隐患依然存在。
(二)质量意识淡薄诚信缺失
这次抽检的95组粉煤灰合格率89.47%,比上半年提高了6.49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比提高了28.87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中细度和安定性分别占样品总数的6.32%,其他占2.11%。样品的平均细度为16.1%,其中细度最大筛余量比上半年下降了10.3个百分点。检测数据显示粉煤灰质量在持续好转,但是受市场旺销的引诱,个别不良经销商不讲诚信,如上海新亿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露虹客运有限公司等经销商,见到市场粉煤灰供应紧张,便从外省电厂组织货源运到上海,以本市粉煤灰生产企业名义销售,有的把使用过的质保书涂改日期,作为凭据交给混凝土搅拌站。个别搅拌站不重视对原材料的管理,事后无法分析导致不合格发生的原因,如上海乐豪混凝土有限公司疏于进场验收,使用没有质保书的粉煤灰,现场没有相应的备案证明,当接受不合格调查时仍不知该粉煤灰产地。又如上海华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解释粉煤灰使用情况时,对不合格粉煤灰进场时间、入库、使用数量与抽样时提供的信息前后矛盾,连哪家厂生产供应也不能确定。
(三)工艺落后影响产品质量
这次抽检的81组矿粉合格率95.06%,比上半年提高22.84个百分点,其中7天活性指数平均为81,最高和最低指数相差54,28天活性指数平均为103,最高和最低指数相差46,不合格项目均为7天活性指数,说明7天活性低的质量瓶颈尚未突破。经分析,造成活性指数不稳定的主要原因:1、工艺设备的不匹配。不少企业仍使用传统球磨机粉磨矿粉,这种生产方式由于设备工艺的缺陷,物料加工时容易产生过粉磨和粉磨不足现象,造成比表面积忽大忽小、活性指数高低波动,因此矿粉质量难以有效控制。如采用先进工艺的上海宝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这次被抽检的28批矿粉全部合格,而使用传统粉磨工艺的上海金湖建材有限公司,抽检的矿粉7天活性指数最低只有68。2、个别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不严,如上海百韧建材有限公司被抽检总共2批均不合格,其中7天活性指数只有63(标准≮75),28天活性指数只有80(标准≮95),远远低于产品标准值,这种矿粉不能正常促进混凝土强度的提高。
(四)中转繁杂缺乏沟通预控差
随着本市监督抽检力度的不断加大,对市场震慑作用越来越显现,砂石料质量得到相应的提高,这次抽检的99组砂合格率94.95%,比上半年提高6.0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16.85个百分点;抽检的99组石子合格率82.83%,比上半年提高19.8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17.23个百分点。检测不合格项目:砂主要是细度模数,石子主要是含泥量和泥块含量超标。如果加上未判定不合格的非连续级配、不能用于C30及以上混凝土的Ⅲ类砂石料,砂的合格率为92.93%,石子合格率为77.78%,与本世纪初2000年、2001年比较,砂石料质量整体下降明显。
作为天然资源的砂石料,由于受生成条件的制约,质量的波动往往是开采时才知道。1、因为砂石料生产方和使用方直通的少,一般都是通过经销商的中转交易,砂石料质量的变化和使用的质量要求经常无法及时沟通,发生质量波动时措施滞后预控差。2、生产和用户的隔离带来干扰多,生产、经营不诚信则不合格砂石料容易流入搅拌站,如这次德清县三合乡杨坟石料二厂被抽检到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有含泥量、泥块含量和颗粒级配;又如南陵县华轮建材有限公司有4批砂石料不合格,其中2批石子含泥量和泥块含量不合格,被判不能用于混凝土,2批砂因含泥量、泥块含量不能用于生产C30混凝土被判不合格。3、部分搅拌站没有重视验收和复试环节,使得质量差的砂石料不能及时发现,
(五)现场管理弱化亟需加强
本阶段抽检的219组混凝土试块中,有101组是施工现场抽样制作标养的(简称现场试块),另外118组系在搅拌站标养池随机抽取的(简称标养试块)。经检测,现场试块合格率87.13%,标养试块合格率94.92%,两者相差7.79个百分点。现场试块平均强度是设计强度的119%,标养试块平均强度是设计强度的131%,两者相差12个百分点。经对检测报告数据分析,现场试块与标养试块相比平均强度低9.16%,同样,现场试块低于设计强度115%的占38.61%,而标养试块低于设计强度115%的只有18.64%,两者相差一倍以上,说明现场管理不足亟需加强。
2010年度加大了对预拌混凝土强度质量监督管理,市安质监总站会同市构件质监分站组织力量赴搅拌站,随车在施工现场当场制作混凝土强度试块,经检测仍发现有部分搅拌站提供的混凝土没有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究其原因企业质量管理弱化,如配合比设计时质量保险系数偏低,原材料复试不够及时或样品代表性不足,生产过程中不能根据原材料变化适时调整。试块制作或留置不规范,不能为生产控制的调整提供准确信息。如:1、当天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试块一次制作。2、不同强度等级试块在短时间内成型,导致制作初期试块等级发生混淆。3、个别搅拌站用高一等级混凝土制作试块,自欺欺人。
(六)质量行为有待继续改进
首次对混凝土用外加剂进行动态检测,涉及30家企业生产的47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以中效和高效泵送剂为主,检测合格率91.49%,不合格的指标集中在固体含量超标。经检查,外加剂的管理台帐、质保书基本齐全,有复试原始记录,存在问题是搅拌站复试检测项目偏少,大多数仅检测比重、PH值,化学分析基本空白。
有的搅拌站以保护自身利益为借口,为了降低施工现场不合格试块数量,代替施工单位制作、养护试块,违反了《预拌混凝土》(GB/T14902)规定: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从运输车中随机抽样并完成试件制作的要求。
仍有个别企业采购使用无备案证明、无质保书、不清楚产地的“三无”原材料,有的使用未经复试的原材料,甚至因此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水泥、粉煤灰、矿粉质保书到位及时率和准确率依然没有明显改进。
三、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一)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有多批次产品被抽检不合格的企业,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研[2004]415号)的有关规定,其产品清出本市建设市场。(见附件一)
(二)对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责任单位,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见附件二)。
(三)对生产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质量行为不规范的生产企业、混凝土搅拌站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见附件三)。
(四)对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当场抽样制作试块检测不合格的搅拌站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见附件四)。
(五)本次建材专项整治结果记入相关责任单位不良记录档案。
附件:
1、清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名单
2、使用不合格材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单位名单
3、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抽检不合格的企业通报名单
4、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制作试块强度不合格企业通报名单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清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名单
附件二:使用不合格材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单位名单
附件三: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抽检不合格通报名单
附件四: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制作试块强度不合格企业通报名单
(注:附件内容详见公司信息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