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建管培[2016]2号
绍兴市上虞区建筑业管理局
关于组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建部令17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合称“安管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文件,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研究决定,我局拟在2016年组织建筑企业的“三类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并委托绍兴市上虞区建筑业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上虞区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凡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在2017年1月-12月期间的所有“三类人员”。
我区“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对一人持有多本考核合格证书的,只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有效,时间以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签发日为准。
二、企业报名:
1、共分上下半年两次报名,报名时间截止:上半年期2016年5月23日,下半年期2016年10月31日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建筑业培训中心(百官广场41楼4113)。
3、报名资料:
(1)上虞区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及身份证直接以电子格式插入【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白底正面彩色1寸证件照,JPG格式,照片尺寸295×413像素,文件大小应小于50K,以本人身份证号码+ZP命名(含字母的须大写),身份证扫描件大小小于200K,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扫描件上身份证各信息须清晰可见】。打印报名表(附件2)加盖公司章并本人签名。
(2)上虞区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纸质一份,加盖公司章。
以上报名表、电子照片、身份证扫描件、汇总表各公司统一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发培训中心王秀兰QQ:578085032(上虞建筑业管理群内建培王秀兰)。
(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一人有多本合格证的,每本均提供复印件一份。
现场审核资料通过后,各企业按标准缴纳培训费用,费用统一汇入培训中心账户(户名: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7334110195900004952,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培训费用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三、培训及发证:
1、培训日期待报名结束后再作安排,并在上虞建筑业管理群(群号:490412073)上另行通知。此项工作的企业联系人请以实名(企业简称加联系人姓名全称)申请加入该群。
2、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作为“三类人员”证书延期的依据。
四、联系人和电话:
上虞区建管局联系人和电话:夏国芝82117390
上虞区建筑业培训中心联系人和电话:王秀兰82027354
附:1.上虞区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
2.上虞区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建筑业管理局
2016年3月25日
绍兴市上虞区建筑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