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建管发〔2016〕68号
各县、市(区)建管(建设)局: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五方主体责任,根据省建设厅《2016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建稽发[2016]185号)文件精神和局工作部署的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市建筑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方式
随机抽查、各地交叉互查。
二、 检查时间
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 6月15日至6月30日,各地建筑业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市场行为开展一次全面自查。
(二)抽查阶段:7月初,我局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总承包制度,严禁肢解发包、违法转包、分包以及挂靠等行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相关手续情况等。
四、检查要求
(一)各县、市(区)建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自查和迎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请各地准备好在建工程项目清单。
(二)受检工程的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人员和设备。建设单位也需准备好相关台帐资料。(重点提供:1、施工现场各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2、施工现场工程款、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凭证。)
(三)我局将组织各县、市(区)建管局执法人员,采取交叉执法的形式,开展这次专项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限期做好整改。对需要查处的案件,根据管辖权限,及时督促各方落实整改,对存在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下发行政执法建设书,由各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检查情况将向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通报。
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6年6月8日
抄送:市府办、市公管办,吴晓东常务副市长、王忠灵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