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将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令”规章形式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已经启动。这是7月25日在北京召开的“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研究专题启动会”上透露的消息。承担草案起草工作的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表示,计划最快在9月间完成草案。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工程总承包领域的立法层级得到提高,并将进一步推动该种承发包方式的市场适用和规范可对工程总承包市场予以规范和管理,依法保护工程总承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城市建设要推广工程总承包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再次提出“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据了解,我国开展工程总承包工作已经有20多年,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因为受制于现行管理办法的立法层级不高;地方立法不统一;市场发育不完善等原因,尚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因此,著名工程法律专家朱树英在该会议上指出,尽快出台统一的工程总承包管理立法是当前一项紧迫工作。同时他还建议尽快完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并起草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推进工程总承包市场的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部主任韩如波律师也从工程总承包招标阶段、发包方式、准入资格、计价方式、前期设计咨询企业是否可以参与工程总承包投标、工程总承包再发包及分包、工程总承包的审价、审计和税收风险控制等市场主体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