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二季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24号)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向我部报送了2017年二季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各地排查项目79595个,涉及建设单位51647家、施工单位59366家。
各地共排查出2867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217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7.57%;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56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1.95%;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97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38%;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94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28%;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2403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83.82%。
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1100家;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1948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59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95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93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5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1696家。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限制投标资格、停止执业、罚款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155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109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713家;责令停止执业8人,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个人379人;罚款总额16510.18 万元(含个人罚款61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