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四批)》的通知
沪建建材〔2018〕2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四批)》,2018年5月1日前未 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相关项目,均应当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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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