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和《2020年本市建设管理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沪建质安〔2020〕58号)文件精神,聚焦质量风险防范及集中多发质量问题的治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及责任追溯机制,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促进本市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印发《2020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及实施意见》。
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一)全面落实建设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
加强对建设单位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健全质量管理组织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监管,强化建设单位对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落实质量责任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强化建设单位落实分户验收制度,保障工程质量。
(二)继续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管控,增强示范引领,深入推进企业层面手册实施细则。着力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清单》。
聚焦民生工程保障,着力提升住宅工程品质
(一)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开
公开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信息,并逐步推进建设单位组织住宅分户验收和住宅工程质量承诺的信息公开。
(二)推进本市住宅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
聚焦常见质量投诉问题,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建设单位及保险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针对高发理赔风险点开展风险管控,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风险管理。
(三)继续深化对住宅质量多发问题的防治
完善装配式混凝土工程的防水质量监管,结合《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防水技术质量管理导则》文件出台,以材料防水和构造防水为重点,从设计构造节点和防水施工工艺等方面落实管理要求。
强化对住宅分户验收质量的比对。在规范分户验收程序同时,加强实体质量的监督复核。过程监管强化对外墙(窗)渗漏、地坪开裂等质量顽疾治理。以全装修住宅为重点,结合《上海市新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监督要求(试行)》文件要求,提升对住宅工程建筑观感标准、安全性能及使用功能的监管。
聚焦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一)开展结构工程的专项整治
结合质量提升行动总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钢筋混凝土专项整治,突出现场结构重要部位的钢筋及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严厉打击混凝土试块见证取样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加大对混凝土拌站原材料和现场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的抽查力度,追溯闭合影响结构实体安全的问题。提升装配整体式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管,开展装配式结构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研究工作。
(二)加强基坑工程监管
落实GB 50202-201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对深基坑工程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基坑工程专项检查。
(三)完善改建工程的质量风险管理
对改建工程和特殊类装饰工程实施分类监管。按工程的性质及规模、其对建筑结构不同程度的改动和由此造成的质量风险,实施差别化的监管。聚焦结构薄弱部位的风险管控,落实建设各方的主体责任。
(四)开展建筑外立面工程的质量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建筑物空中坠落质量问题的防治工作,继续实施在建工程外立面工程(包括幕墙墙及门窗工程)的防坠情况的隐患排查,注重对外立面围护结构、饰面及部品件与主体结构连接质量的监管。
完善质量追溯机制,推进信息化管理
(一)优化信息系统,保障现场施工质量
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化操作系统,提升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实现相关模块信息对接,逐步形成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的基础指标,提升质量标准化对现场施工质量的保障作用。
强化重要建材报送相符率的监管,监督建材报送系统中不合格材料的处置情况,建立健全现场重要建材质量的追溯机制。
(二)完善检测管理,提升监督抽检效能
继续加强检测单位现场行为的监管。结合质量专项治理要求,开展对现场检测行为的动态监督检查,打击编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违规行为。
完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规范监督检测机构和抽检程序的管理,充分发挥检测对工程质量的保障作用。
做好住建部执法督查检查迎检工作,突显部检效能常态化
充分发挥住建部执法督查检查的引逼作用,组织督促区域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以执法督查内容为重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通过落实自查、自纠责任,发挥工程质量监管各种机制合力,切实提高建设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