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建管工[2017]24号
绍兴市上虞区建筑业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区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在虞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经研究,我局制定了《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赵喆人,联系电话:82212141。
附件: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绍兴市上虞区建筑业管理局
2017年5月12日
抄 报:绍兴市住建局,上虞区安委办、平安办、行动办,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抄 送:上虞区建筑工程安质站
绍兴市上虞区建筑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印发
附件
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建设厅《2017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建发〔2017〕95号)和市住建局《2017年绍兴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建设〔2017〕9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实际,决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施工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在建工程。
三、整治重点
结合本地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找准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针对事故易发的企业、项目、部位等,确定重点排查内容,全面开展排查。
(一)重点企业
1.去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企业;
2.违反安全管理法规被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停工整改的企业。
(二)重点项目
1.“一江两岸”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安置房工程;
2.文明施工水平差、工地管理混乱的项目;
3.安全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项目;
4.去年以来发生过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项目;
5.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离既有建构筑物较近的工程项目。
(三)重点部位
1.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架体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架体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加节、检验检测过程的旁站监理情况。
3.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措施情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涉及高处作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及论证、审批、验收情况;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对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具使用情况。坠落半径范围内隔离隔断情况以及交叉作业防护情况。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关注市(城)区基坑影响范围内原有建筑、道路等的安全监测,基坑周边堆载和作业情况。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外电线路的防护和三项安全技术基本原则(三级配电、三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执行情况,各种机具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楼梯间、地下室潮湿环境、浴室等危险处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现场配备专职电工负责用电检修工作,并做好施工用电记录。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3.危险性风险源的识别和管控情况。对危险性风险源的辨识、修正和增补情况,安全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对严重风险源的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明确风险源施工部位、防护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员等。
4.“打非治违”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全区建筑施工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和违章作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查处企业无资质、项目无许可、人员无资格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肢解分包等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严格依法查处,给予不良行为公示和诚信扣分。
5.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情况;消防(防火)、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消防管理和检查情况;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4月,根据本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我局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将行动方案通知到所有企业、项目和有关单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5月至7月,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对查出有安全隐患、问题的,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100%整改到位。企业自查自改材料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经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分管安全的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在工程项目部建档保存。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8月至11月,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有受监在建项目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绍兴市住建局将组织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12月,各单位对本单位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专项行动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我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科、站、中心负责人为组员的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科,组织指导全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限期整改。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限时整改并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并按规定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的不良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我局将统筹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全面提升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着力突出四个重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内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安全发展。
(四)加强引导,及时总结。我局将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强化推广应用,切实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各单位也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总结报告以及信息统计表(附件)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局工程管理科。
附件: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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